第(2/3)页 不止俏俏,连许绵绵和周楚甜的脸都红了。 余笙怕小姑娘之间心思多,生出嫌隙,拿出几盒余建国手工烤制的小点心,每人送一盒,笑着说:“以后就是一家人了,男朋友不能云共享,哥哥可以,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可以联系我,我在q大住了四年,熟得很!” 其他人都被吸引过去,围在余笙身边,陆骁站在人群外,摸摸俏俏的脑袋,低声道:“我都有些羡慕你了,有余笙这样的哥哥。” 俏俏挽着陆骁的手臂,下巴一扬,神情里带着点小骄傲:“我不只有余笙这样好的哥哥,还有个很厉害的男朋友呢,羡慕吧?” 陆骁身上有股很好闻的味道,雪松与檀木香,绵长深邃,白衬衫映着阳光的颜色,质地柔软。他点点头,道:“你男朋友在畜牧业方面一定挺有发展的。” 俏俏没反应过来,茫然地眨了下眼睛,陆骁强忍笑意:“把女朋友喂得跟小香猪一样!” 俏俏:像你这种男人,就该裹上面包糠,放进锅里炸成金黄色,能把隔壁小孩馋哭! 5) 除了许绵绵和周楚甜,俏俏还有个室友叫郑可彤,一双大眼睛,亮晶晶的,特别精神。郑可彤踩着报到的截止日期姗姗来迟,刚一见面就扔给大家一堆好吃的,牛肉干、奶酪、奶豆腐,仔细一打听,果然,老家内蒙古。 四个姑娘齐聚梁山,哦,不,齐聚102寝室,按照年龄分排座次。郑可彤性格外向,又是寝室长,稳坐头把交椅,周楚甜是老二,性格温暾的许绵绵排行老三,俏俏生日月份小些,占了第四。 周楚甜嚼着牛肉干认真地思考:“水泊梁山有七十二地煞和三十六天罡,我们是什么?地煞还是天罡啊?” 寝室长郑可彤敷着面膜迅速接口:“我们是天仙啊!102天仙!” 报到结束后,俏俏和唐青瓷约了顿饭。唐青瓷填报的专业是法医,专业课多得吓死人,课表拉出来一看,比卫生纸还长。 唐青瓷唉声叹气,快要累死了。 俏俏啃完一根鸡翅,油叽叽的爪子拍着唐青瓷的肩膀:“唐总,你怎么能丧气呢,从胸围的角度讲,你可是实打实的纯爷们!加油啊,爷们!” 唐青瓷:信不信我用降龙十八掌抽死你! 6) 新生面对的首要任务自然是军训,一群人站在操场上接受太阳公公的热情亲吻,还要不停地向左转向右转,确保晒得均匀,晒得自然。 寝室长郑可彤仰天长叹:“我们是大豆吗?非要晒出酱油来才算完!” 俏俏偷偷发消息给唐青瓷:“唐总,我想吟诗一首!” 唐青瓷也在偷玩手机,迅速回复:“请曰!” 俏俏:“山不在高,有树木就行;水不在深,冰的就行;防晒喷雾,人手一瓶。孔子云:今天你晒黑了吗?” 唐青瓷:“黑点好,黑色显瘦。” 陆骁在军训开始前就和导师一起出差了,俏俏在微信上发消息给他:学长,看不到我穿着军训服英姿飒爽的样子,不觉得遗憾吗? 陆骁回复得很快,他说:学妹,我能想象到你被教官训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样子! 俏俏气哼哼扔下电话,瞧不起谁呢!我就拿个优秀训练标兵给你看看! 中、德两国隔着六个小时的时差,俏俏这里已经快熄灯了,陆骁那边天还亮着。 俏俏躺在床上,怀里抱着个巨大的毛绒兔子,在电话里同陆骁撒娇:“睡不着哎,学长你要不要哄哄我?” 俏俏先是听到陆骁用德语同别人说了句什么,紧接着轻柔如水的钢琴声自听筒里传来。 日本钢琴师的作品,似有鲸鱼栖息于琴键之间,风也温柔,海也温柔,万物宁静。 俏俏渐渐有了困意,她闭上眼睛,恍惚看见陆骁的手指跳跃在黑白交映的琴键上,修长干净,骨节分明,淡淡的星光映在他身上,俊雅温润。 俏俏半梦半醒,抱着手机呢喃着:“陆骁,我好喜欢你呀。” 陆骁在电话那端轻轻笑着,他说:“隔得太远了,我没办法抱抱你,所以,要好好照顾自己,等我回来。” 俏俏不知道,那天陆骁身边的人都被他的表现吓了一跳。他们正在酒店大厅里等候接下来的行程安排,陆骁先是接了一个电话,紧接着他询问经理大厅里的那架钢琴是否可以使用。得到允许使用的答复后,他将电话支在钢琴上,屏幕亮着,还处于通话中,一串旋律流淌而出,所有人都被惊艳,经理笑着鼓掌。 陆骁话不多,又声名在外,给人一种不太好接近的感觉,他的事众人所知甚少。有人撞着陆骁室友谢斯年的肩膀问他,电话那头是什么人啊?学神这么卖力地去哄,贵宾级的待遇啊! 娃娃脸的谢斯年笑眯眯地说:“当然是学神喜欢的人。” 一个女生点点头,感慨着:“被陆骁这样的人喜欢,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吧。” 谢斯年只是笑,不再说话。 比被爱更幸福的是什么? 是相爱。 7) 自军训开始,俏俏再没抽出时间同唐青瓷碰面,说来也巧,倒是余笙见过唐青瓷一次。 余笙虽然看起来不太靠谱,又长了张桃花泛滥的脸,但正事上从不糊涂。他本科和陆骁是校友,也在q大,研究生以笔试面试双料第一的身份考进了航天大学,主要研究方向还是飞行器设计。 秋老虎来势汹汹,热得睡不着,余笙带头,翻墙出去吃夜宵。 临街的烧烤摊生意正是兴隆,七八个大小伙子聚成一桌,开玩笑说不醉不归,谁酒量最差谁买单。 余笙身后还有一桌客人,两男两女,应该是情侣,边吃边闹,把吃剩下的骨头到处乱扔,一地狼藉。服务员是个姑娘,年纪不大,提醒了几句,被两个男生一道瞪着眼睛凶了回去。 余笙转过身去,拍了拍其中一个红发男生的肩膀,指着不远处,道:“朋友,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吗?它叫垃圾桶,需要我给你讲一讲它是干什么用的吗?” 红发男生年纪和余笙相仿,个子不高,身形精瘦,眉毛一立正要发火,眼风一歪,瞄见余笙身边还坐着六七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,都面色不善地看着他。红发男生审时度势,小声嘀咕了两句脏话,气哼哼地转了过去。 余笙懒得跟这种人一般见识,继续跟同学聊天拼酒。 烧烤摊附近围着几只流浪狗,其中一只才三个月大,浅棕色,耳朵尖上有一点黑。小家伙到处捡骨头吃,一路捡到红发男生那桌,湿漉漉的小鼻子碰到红发男生的脚踝。 红发男生吓了一跳,一脚把小狗踹了个跟头,还是觉得不解气,抓起桌面上的竹签就要往小狗的肚子上刺。电光石火间,不知从哪里飞来一瓶矿泉水,正砸在红头发的脑袋上,“嘭”的一声,极为响亮。 小狗夹着尾巴远远跑开,惨叫和马达轰鸣同时响起,余笙寻声回头,看见一辆机车停在烧烤摊前,车身黑红相间,颜色艳丽,车上的人单腿撑地摘下头盔,露出细碎的短发和化着淡妆的脸。 是个女孩,很有气质,也很漂亮。 余笙没忍住,笑出声音,竟然是唐青瓷。 有缘千里来相会啊,这丫头也是个爱管闲事的性子。 第(2/3)页